印度執法局(Enforcement Directorate,ED)今年6月9日再發布文件,指控小米“向外國實體非法轉移資金”,涉嫌違反該國的《外匯管理法》,意味著印度當局可能正式沒收已被扣押的48億元。
【資料圖】
小米2022年凈利潤為85億元,被凍結的資金相當于其2022年逾56%的凈利潤。
小米在印度的遭遇
印度執法局在去年5月指控小米非法匯款,并凍結其銀行賬戶中涉案資金48億人民幣,是印度迄今為止最大數額的扣押。小米此后進行申訴,但在今年4月被印度法院駁回。
小米曾在聲明中指出,款項中逾84%為向第三方公司、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支付的知識產權費,并稱這些費用是用于小米在其印度版本的產品中所使用的技術,且已經向印度當局報備。
但印度執法局稱小米并未與高通簽訂合約,因此不可能有任何產權費需要付予高通。
相關的德意志銀行印度分行高管則在調查中表示,印度法律要求小米印度公司和高通公司之間簽訂法律協議以支付專利費,小米印度公司告訴銀行雙方確實簽訂協議,但出于保密原因而沒有提交給銀行。
小米在6月14日回應稱,在印度的業務符合印度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公司正研究被沒收巨額事項,并等待書面判決。
受刁難的不止是小米
近日又有媒體報道稱,印度政府在電子和通訊技術部舉行的會議上,要求中國手機品牌在印度本土的分支需由印籍人士任CEO等要職。
印度政府還要求,中國手機廠商將合同生產訂單委托給印度代工廠商,通過與印度企業的合資企業,將當地制造范圍擴展至零部件級別,并必須雇用當地經銷商,擴大當地出口。
中興通訊在印度近期可能也有點小麻煩。
印媒4月16日引述知情人士稱,印度電訊營運商沃達豐創意公司(Vodafone Idea)向中興通訊授予了一份價值超過20億盧比的網絡設備訂單。
但這個新訂單已引起印度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處(NSCS)的注意。報道提及,中興通訊目前仍未獲得NSCS的“可信來源”批準,只被允許更換現有零件,若希望升級網絡,需先得到印度政府許可。根據印度政府的規定,對于全新的網絡部署或升級和維護,通訊公司須獲得NCSC的批準,并提供有關供應商及其技術的訊息。
許多中國公司在印度確實做生意很困難。印度還以安全考慮為由,禁止了300多個中國應用程序,包括TikTok等頗受歡迎的應用程序,并收緊了對中國企業在印度投資的規定。
于是很多人就覺得,印度是不是在專門針對中資企業?
事實上這個就屬于想多了。
因為在對外資企業打劫這件事上,印度可稱為“一視同仁”,并沒有特別針對中國出海企業。
印度的“魔幻”營商環境
印度的外資企業營商環境糟糕到什么程度呢?
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曾經發過一篇文章《 》,可以作為參考。
另外任澤平曾經寫過《》,還有《》等等文章,也可以看看。
關于上述文章中提到的“印度法律上很強的隨意性”,再多說幾句。
根據印度聯邦應急管理局規定,除非明文允許,所有資本賬戶交易【“資本賬戶交易”指改變印度居民在印度境外的資產或負債(包括或有負債),或改變印度境外居民在印度境內的資產或負債的交易】都是禁止的。任何接受外國直接投資或進行對外投資的企業實體都必須按年向聯邦應急管理局提交一份名為外國負債和資產(FLA)的申報表。
而印度的《外匯管理法》則授權中央政府,可以根據公眾利益,對資本賬戶交易進行限制。
那么怎么解釋“根據公眾利益進行限制”?
印度法律沿用英美法系,不是成文法。大家細品。
如何客觀看待印度
那么攤上這樣的鄰居,我們中國企業是不是就只能吃悶虧了呢?
是不是就因噎廢食,不要與印度做生意了呢?
不是的。
曾經外國人也覺得中國人很奇葩。我們現在覺得印度人奇葩,其實是因為對印度的了解太少了,企業界、學術界都存在大量嚴重的誤解。
要充分理解印度的思維方式,深入研究印度人的思維習慣,才能利用這種思維習慣,并依據這些客觀規律來做成生意。這是可能的嗎?是可能的。
那么應該如何去科學理解印度人的思維方式,而不踩坑呢?
筆者不想抄襲別人的勞動成果,在此只向想真正了解印度投資印度的朋友、或者想與印度做生意的企業推薦幾本好書:
1、《不可思議的印度》,東方出版社,汪濤著。作者在印度前后做了15年市場工作,常駐印度工作和生活,是中國通信設備第一次成功進入印度市場的主要操盤者。
2、《印度社會與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陳峰君著。作者是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3、《印度經濟史——內部專家的洞見》,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比馬爾*迦南著。作者是印度央行前行長,也曾擔任印度政府財政大臣。
看完之后會對有印度有關的經濟現象有更理性的認識,對與印度進行經濟貿易往來有切實的幫助。
筆者不賣書,是個人覺得好,比看媒體文章有價值,會顛覆一般中國看客的認知。各位感興趣的各取所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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