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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聯合車險總結車險改革的七問

2021-01-12 17:33:04 來源:財訊網

1.車輛停放時輪胎被盜,該車投保了車損險,保險公司如何賠付?

中華聯合車險:不賠,車損險條款約定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屬于責任免除。

保險配圖.png

2.被保險人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其朋友利用車輛盜竊石油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保險公司是否賠付?

中華聯合車險:不予賠付,條款約定“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利用從事犯罪行為造成的車損”為責任免除。

3.車輛投保了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發生事故的車輛修復僅需一天,能否得到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的補償?

中華聯合車險:可以,新版條款刪除了“本附加險約定每次事故的絕對免賠額為1天的賠償金額,不適用主險中的各項免賠率、免賠額約定”。

4.一臺停放車輛起火燃燒,公安消防部門火因鑒定結論為“燃燒嚴重,火因無法確定,不排除自燃原因”,請問車輛損失保險公司是否賠付?

中華聯合車險:賠付。

5. 交強險責任限額有哪些變化?

中華聯合車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6. 商業險條款有哪些變化?

中華聯合車險:目前共有5個條款: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特種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摩托車和拖拉機商業保險示范條款、機動車單程提車保險示范條款、機動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7. 新版商業險條款對我有什么好處?

中華聯合車險:一是擴大保險責任:將地震及次生災害納入保險責任;全車盜搶險并入車損險保險責任;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發動機涉水損壞、車損無法找到第三方、不計免賠率附加險并入車損險保險責任。二是增值服務條款化:首次將“道路救援、安全檢測、代為送檢、代為駕駛”增值服務納入附加險;三是刪除部分免責條款:如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違反安全裝載規定免賠率等免賠約定。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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