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許可證怎么辦
拆遷許可證如下辦:
(資料圖片)
1.向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辦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遷安置管理處等相關機構領取拆遷許可證審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資料。
2.拆遷辦對拆遷單位所報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召開拆遷預備會,規定時間內報送將申請資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審批。
3.房屋管理局拆遷安置管理處由經辦人接件,核查所報資料,召開處務會,對符合條件的提出意見,報處長、局長審批。
4.審批通過后,由內勤制證登記、用印、發證、歸檔。
5.對符合發證條件的,通知申請人領取拆遷許可證。
具體辦理手續和材料以當地拆遷辦或房管局等相關機構的規定為準。
二、拆遷許可證辦理需要多久
找法網提醒您,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時間期限各地規定都不同,具體以當地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為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三、房屋拆遷協議簽了可以反悔嗎
已經簽字的房屋拆遷協議一般不可以反悔,但是如果是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另一方簽訂房屋拆遷協議的,或者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簽訂的房屋拆遷協議,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撤銷。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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