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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觀察:民法典見義勇為免責是怎么規定的 環球微頭條

2023-06-24 03:24:46 來源:法問網

一、《民法典》見義勇為免責是怎么規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民法典》其他相關規定

1、關于民事主體。民事主體是民事關系的參與者、民事權利的享有者、民事義務的履行者和民事責任的承擔者,具體包括三類: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體。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關于民事權利。保護民事權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務。第一編第五章規定了民事權利制度,包括各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3、關于民事責任、訴訟時效和期間計算。一是規定了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并對不可抗力、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自愿實施緊急救助等特殊的民事責任承擔問題作了規定。二是規定了訴訟時效的期間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等內容。三是規定了期間的計算單位、起算、結束和順延等。

4、明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禁止物業服務人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5、完善了防止性騷擾有關規定,將“文字、圖像”納入性騷擾的認定范圍。

6、完善關于高空拋物墜物的規定,規定發生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7、地面塌陷傷人問題,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并對因他人原因導致倒塌、塌陷的侵權責任作出了規定。

見義勇為的值得提倡和鼓勵的,但目前社會中也因為見義勇為引發了很多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民法典》中進一步作出了詳細的說明。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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