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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6月21日訊(記者耿珊珊通訊員余月)“太感謝你們了,這么熱的天,還麻煩你們跑來醫院開庭。”6月20日,在武漢市某醫院外科大樓神外病區的病床前,車禍受害人江某的母親戴某,連聲向專程過來開庭的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仁壽法庭副庭長沈信旺表示感謝。
2022年7月,江某從外地回漢途中遭遇車禍,受傷嚴重,送醫院救治后至今仍意識不清,無法正常表達個人意愿,行為能力嚴重受損。因醫療費用過高,家庭負擔過重,江某的家人向交通事故事發地法院起訴,申請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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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法院立案審查發現,江某可能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要求對其先進行無民事行為能力鑒定,并指定監護人。今年6月,江某的家人到硚口區法院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鑒定。
仁壽法庭副庭長沈信旺受理案件后,很快便做好了前期鑒定工作,并安排了開庭時間。誰知到了開庭當天,江某代理人江母突然給法官打來電話,稱其不小心摔跤,腿部扭傷無法前來開庭。
“如果這次庭審改期,江某一家申請先予執行的時間就要延后,將耽誤江某的治療。”考慮到這一情況,沈信旺當即決定前往醫院開庭,快審快判快結,為當事人贏得寶貴的救治時間。
進入病房后,沈信旺仔細查看了江某的精神狀況,并向主治醫師了解江某的治療情況,并很快做出了判決。
拿到判決書,為先予執行掃清了法律障礙,激動不已的江母連聲向法官道謝。
沈信旺介紹,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做出終審判決之前,為解決權利人在生活、生產經營的緊急需要作出裁定責令義務人預先履行義務的法律制度。本案中,江某身受重傷,情況緊急,可以適用先予執行的法律規定。
據了解,巡回審判、上門服務是法庭連接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是在當事人最便利的地方,以當事人最方便的方式進行審判,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訴累,真正做到司法為民。
硚口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仁壽法庭將切實強化巡回法庭的針對性,對涉殘、涉病、涉老等弱勢群體的當事人開展巡回審判,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讓近距離審判成為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公平正義。
【編輯: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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