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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8-21 06:20:14 來源:證券時報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相關資料圖)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數量為96,981,600股,限售期為自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宣泰醫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東持有的限售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8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383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5,340,0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為453,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412,430,08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為40,909,92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東持有的限售股,限售股股東數量為8名,限售期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該部分限售股股東對應的股份數量為96,981,600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21.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將于2023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發生因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導致股本數量變化的情況。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關承諾

根據《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關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關承諾如下:

(一)關于限售安排承諾

1、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棲和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承諾

(1)自取得宣泰醫藥股份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單位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也不得提議由宣泰醫藥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單位減持宣泰醫藥股票,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2%。

(3)本單位將所持有的宣泰醫藥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宣泰醫藥所有。

2、寧波卓立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聯一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泰新技術有限公司、嘉興聯一行毅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欣年石化助劑有限公司承諾

(1)自宣泰醫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單位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也不得提議由宣泰醫藥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單位減持宣泰醫藥股票,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2%。

3、上海科溢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承諾

(1)自取得宣泰醫藥股份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也不得提議由宣泰醫藥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公司減持宣泰醫藥股票,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宣泰醫藥股份總數的2%。

4、上海中科高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承諾

自宣泰醫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也不得提議由宣泰醫藥回購該部分股份。

5、其他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除公司控股股東、持股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外的其他股東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自宣泰醫藥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二)關于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棲和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承諾:

“(1)本單位/本公司力主通過長期持有宣泰醫藥股份,進而持續地分享宣泰醫藥的經營成果。因此,本單位/本公司具有長期持有宣泰醫藥股份的意向。

(2)在本單位/本公司所持宣泰醫藥股份的鎖定期屆滿后,出于本單位/本公司自身需要,本單位/本公司存在適當減持宣泰醫藥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單位/本公司減持之數量、比例、金額等應符合本單位/本公司在發行上市中所作承諾以及監管機構的規定。

(3)如本單位/本公司擬減持宣泰醫藥股份,將在減持前15個交易日公告減持計劃,且該等減持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方式依法進行。”

除上述承諾外,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無其他特別承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在限售期內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宣泰醫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均嚴格履行了其在參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時作出的承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等相關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宣泰醫藥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數量為96,981,6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1.39%。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8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如下:

注: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形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表

六、上網公告附件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18日

本版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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