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醫療過失行為的重要要素是什么
構成醫療過失行為的重要要素是如下的:
1.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資料圖)
2.行為主體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3.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患者人身損害與主體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
二、醫療過失行為判定的基本原則
1.醫療水平原則
設定醫療水平原則,是要求參加鑒定的專家應從國情出發,充分考慮各地區、各級醫院的客觀情況和現時的技術水準。該原則一般又分以下三個細則,即醫院等級與專科技術相結合原則、醫療當時水平原則和醫療地域性原則。其涉及的問題是對醫院或醫務人員履行轉醫義務的評價。
2.病情緊急性原則
由于病情危重,醫師在緊急狀態下能夠達到的注意程度與一般情形下的注意程度具有本質的區別。病情緊急性原則相對其他原則具有強烈的排他性,是鑒定時的首選原則。醫師以保證患者生命權為最主要目的時,有時即使出現差錯,也應考慮免責。
三、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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