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6月20日,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長春市城區營業性演出單位、經紀機構、酒吧負責人代表等召開營業性演出行業“以案釋法”約談會。
會上,執法人員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向經營機構開展了普法宣傳,并結合社會熱點、行政處罰案例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對營業性演出行業規范安全運營提出了具體要求。
文旅行業主管部門同吉林省東北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吉林省德云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劉老根大舞臺、長春市永樂營業性演出服務中心、鷹之傳媒、AE酒吧等20余家文化企業和場所負責人代表開展知法普法交流,針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就營業性演出規范、加強長春市演出市場管理、促進演出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等開展充分討論。
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宋洪陽表示,營業性演出行業是社會文化產業重要組成部分,是市民游客消費重要板塊內容,涉及民生福祉,影響面大、社會關注度高,演出內容質量和場所安全是主要兩項指標。當前文旅消費市場復蘇回暖,消費潛力強勁,市場廣闊,演出行業作為文化傳播重要窗口,在拉動城市經濟、促進文化繁榮的同時,要時刻牢記文化擔當,肩負起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的社會責任。
會議提出,文化行業企業要目光長遠,引領風尚,以文化人。要增強責任意識,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要增強法律意識,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關系。要增強安全意識,處理好安全經營中0和1的關系。
長春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等相關處室,城區、縣(市)區文旅局分管負責人,縣域文化執法機構負責人等共50余人參加本次會議。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