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央行發布《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21)》,詳細解析了2020年中國區域經濟金融運行的主要特點,并提到2020年中國高風險金融機構和重點領域風險得到有序處置。
《報告》指出,2020年中國經濟展現強大韌性,區域協同發展穩步推進;投資結構繼續改善,高技術產業和社會領域投資增長較快;對外貿易逆勢增長,消費復蘇逐步向好,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新興發展動能顯著增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新進展。
《報告》稱,2020年中國金融資產質量總體向好,2020年全年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34.8萬億元,比上年多增9.1萬億元,金融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明顯加大。表外融資規模繼續下降,降幅收窄。在貸款方面,2020年末,全國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2.5%,比上年末高0.6個百分點;比年初增加19.8萬億元,同比多增3.0萬億元。分區域看,東部、西部地區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增速比上年末分別高1.0個、0.2個百分點,中部、東北地區增速分別比上年末低0.6個、3.0個百分點。從地區占比看,東部、中部地區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占全國比重分別比上年末高0.4個和0.2個百分點,連續三年上升;西部、東北地區占比均比上年末下降0.3個百分點。
近年來金融機構風險問題頻發,監管部門也在多個重要文件及場合中多次強調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性。《報告》指出:目前,我國系統性金融風險上升勢頭得到遏制,金融風險逐步收斂、整體可控。但也要看到,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仍然復雜嚴峻,疫情變化和外部環境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國內經濟恢復基礎尚不牢固,疫情沖擊下,市場主體債務違約風險可能上升,金融機構面臨不良資產上升壓力。
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加強風險監測預防,完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多渠道補充銀行資本金,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