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4名男子非法拘禁了一家當地房地產公司老板胡思水,此后,更以毆打時對胡思水手下留情為由,對其進行敲詐勒索,索要20萬元好處費。
經討價還價,胡思水答應支付2萬元。
因擔心以后再遭不測,胡思水隨著選擇了報案,兩名犯罪嫌疑人逄溪蕊和朱健相繼被警方抓獲,并被移送起訴。
據被害人胡思水事后在法庭上陳述,魏繼英就是背后的指使者。“因為他與魏繼英有債務糾紛,范姓男子便領著逄溪蕊、朱健等三人在金沙灘一號對其和李向仕進行了毆打。”
2020年6月,黃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逄溪蕊涉嫌敲詐勒索罪、朱健涉嫌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另兩名犯罪嫌疑人范積慧和邵磊則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案處理。
最終,四人中,只有實施敲詐的逄溪蕊被判一年三個月,而朱健則以“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拘役六個月。
這一判決引發了受害人的不滿。胡思水的兩位代理律師也提出了四點質疑:本案敲詐勒索的犯罪數額應該以20萬元認定;被告人朱健指控的罪名有異議,應該以敲詐勒索罪指控;被告人逄溪蕊、朱健還涉嫌非法拘禁被害人胡思水的犯罪;遺漏對陳凡、范積慧、邵磊敲詐勒索罪的指控。
被指敲詐勒索20萬元未遂
2020年6月,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逄溪蕊涉嫌敲詐勒索罪、朱健涉嫌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
據指控,2015年2月17日,被告人逄溪蕊伙同范積慧、邵磊向被害人胡思水打電話、發短信,以胡思水之前在黃島期間逄溪蕊、朱健等對其手下留情為由,或將來再來黃島會對其不利相威脅,向其索要錢款。
經過討價還價,胡思水最終迫于壓力,按照逄溪蕊的要求將2萬元匯款至逄溪蕊朋友陳某的銀行卡中,后2萬元由范積慧、逄溪蕊、朱健、邵磊四人平分。
事實上,就在上述事件發生的半年前,2014年7,8月份,被告人逄溪蕊、朱健受范積慧的指使,對胡思水及李向仕進行毆打。
胡思水稱,從2014年8月到2015年2月期間,他先后三次遭到范積慧、逄溪蕊等人非法拘禁和毆打。
2015年2月17日,也就是胡思水最后一次遭到毆打一周后。
后據被害人胡思水的代理律師稱,被告人逄溪蕊在公安偵查階段的多次訊問筆錄中供述稱,逄溪蕊一開始是按照范積慧的指示,開口要10萬元左右;而被害人胡思水報案稱,逄溪蕊一開始是向他索要20萬元,后經討價還價向給了2萬元,剩下的錢,逄溪蕊沒有明確說就不要了,胡思水還一直擔心他們會繼續找他要。
胡思水稱,當時迫于逄溪蕊等人的威脅,未敢報警。直到2018年12月底,他才向青島市公安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黃島公安分局)報案,經他多方反映,2019年11月,黃島公安分局對胡思水被敲詐勒索一案立案偵查,后將逄溪蕊和朱健抓獲,此后兩人均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
地產老板被打背后或遭套路貸:借5億被迫還9億
胡思水屢遭毆打,與其經歷的一起民間借貸有關。
據被害人胡思水提供的報案材料和其庭后向法院提交的關于受害經過的書面材料顯示,2010年底,他的公司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元豪第公司”)參與即墨區前東城村舊村改造項目,在他人的介紹并擔保下從一個叫魏繼英的老板那里,自2011年至2013年期間,以月息1.5%、2%、2.3%、3%、3.5%不等,陸續借了合計4.8億元,截至2015年年初,一共還了9.09億本息,但魏繼英說他還欠7個億。
胡思水介紹,在償還9個億的金額后,魏繼英仍稱胡思水欠她4個多億。為了把這4個多億的欠款合法化,魏繼英就指使逄溪蕊等幾個被告人對他非法拘禁和毆打,逼著他辦理虛假的1.96億元的銀行委托貸款和2.42億元的借款合同,通過制造流水,把1.96億元的銀行委托貸款先打到三元豪第公司賬戶,然后馬上轉回魏繼英控制的賬戶以及第三方賬戶。
對于三次被拘禁毆打的遭遇,胡思水印象深刻。
第一次發生在2014年8月初。8月某天下午2點多,胡思水和其員工李向仕被魏繼英叫到位于金沙灘一號的辦公室,當天魏繼英和她嫂子譚某芝都在,魏繼英見到胡思水就破口大罵他有資產不還錢,讓胡思水把其名下所有的車輛都開到金沙灘一號保管。
魏繼英則一直不讓胡思水走,天黑以后,魏繼英叫來了范積慧、逄溪蕊、朱健等幾個身上有紋身的青年,下令他們揍胡思水、李向仕。
據被害人講述,逄溪蕊用腳踹胡思水,胡思水被打得坐在地上,打到腰疼送往醫院,行兇者之一的范積慧還威脅“不老實就用麻袋裝起來送海里去”。此后,胡思水、李向仕一直被拘禁到夜里12點左右,直到胡思水公司的人過來,兩人才被準許離開。
第二次發生在2014年11月7日,當天晚上6、7點鐘,胡思水被叫到匯商國際16樓魏繼英的公司會議室,魏繼英將胡思水的手機拿走。晚上10點左右,胡思水被魏繼英叫到辦公室。魏繼英拿著胡思水的手機質問胡思水,為什么手機上會有她當坐臺小姐的網絡文章。沒等胡思水說話,魏繼英就連扇了胡思水二三十個耳光。接著,逄溪蕊上前用膝蓋頂胡思水的腹部。胡思水當即趴在地上。朱健上來踹胡思水后背。
胡思水說,在此期間,魏繼英拿出一張金額2.42億元的支票復印件讓胡思水簽字。胡思水被逼按魏繼英的意思寫上了“這筆錢是我本人借的,用于給我的三元豪第公司還債。我應該還這筆錢”并簽了名字。
第三次發生在2015年2月10日。據胡思水表示,2015年2月10日,晚上7點左右,魏繼英把胡思水叫到辦公室,她又拿出一張紙讓胡思水簽字。見胡思水不簽字,朱健就用膝蓋頂胡思水的肚子,逄溪蕊用拳頭擊打胡思水的肋骨。胡思水疼得趴在了魏繼英的辦公桌上。見胡思水還是表示不簽,魏繼英就下令把胡思水帶走。經過范積慧的勸說,胡思水被迫同意了簽字。
事后,范積慧給魏繼英打電話匯報說胡思水已經在那張紙上簽字了,還說胡思水的肋骨可能被打斷了,為了不鬧出人命想帶胡思水去醫院拍片子看看。魏繼英表示同意。
于是,逄溪蕊等兩三個人就開車拉著胡思水去了黃島中心醫院拍片子。拍完片子,為了防止出問題,幾人讓胡思水自行離開。
數次被拘禁毆打,以及遭遇套路貸的事實,使得胡思水多次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據胡思水介紹,自2018年9月份起,他就多次向當地公安機關實名控告魏繼英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逃稅罪,但當地公安機關卻遲遲未予受理。
事實上,即便是逄溪蕊、朱健兩人被判刑,胡思水也心有余悸。
2020年11月。上述敲詐勒索案件審理后,被害人胡思水的代理律師認為,被告人逄溪蕊的供述、被告人朱健的供述與被害人胡思水的陳述,足以證實被告人逄溪蕊、被告人朱健還與魏繼英、譚繼芝、范積慧、邵磊等人涉嫌套路貸共同犯罪以及涉嫌非法拘禁和尋釁滋事共同犯罪,并且這些人是以魏繼英為首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而公訴機關起訴不僅遺漏了罪行而且遺漏了同案犯罪嫌疑人。因此,被害人的代理律師還建議法院,建議公訴機關依法補充偵查、追加起訴。
胡思水表示,另案處理的范積慧和邵磊,迄今杳無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