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規定中的禁止交易時間,就屬于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的窗口期。
以上規定是為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敏感信息發布的前后買賣本公司股票,涉嫌內幕交易。為避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利用信息優勢為自我牟利,根據市場要求和監管實踐,規定了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個交易日內;(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