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昆明市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和蓄電池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檢30批次產品,經檢驗8批次產品不合格。
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的檢驗項目“輸入輸出及插頭”和“安全標志”,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的檢驗項目“低溫放電容量”和“標志和代號”。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輸入輸出及插頭不合格體現在未在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輸出端的插頭處標識其最大電壓、最大電流和正、負極性,給用戶的使用指引不夠完善,影響消費者使用感受;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產品的安全標志不全面,容易在安裝和使用產品時誤操作,造成對產品甚至消費者的傷害。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低溫放電容量檢測不合格,反映了其在低溫條件下使用時放電時間將變短,影響用戶使用時長;標注錯誤或標注的內容不完整,可能會造成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產品時無法分清產品的區別,或會誤導消費者使用,影響消費者使用體驗。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