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融水苗族自治縣等8個縣退出貧困縣序列的公示》,宣布融水苗族自治縣等8個縣擬摘帽退出貧困縣序列。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廳字〔2016〕16號)、《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開辦發〔2017〕5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精準脫貧摘帽標準及認定程序的通知》(桂辦發〔2017〕41號)、《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調整我區扶貧對象脫貧摘帽標準的通知》(桂扶領發〔2018〕13號)、《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20年貧困縣退出第三方評估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20〕8號)等文件精神,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委托區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申請2020年脫貧摘帽的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那坡縣、樂業縣、隆林各族自治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等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進行了第三方專項評估檢查。
經過嚴格評估檢查和報請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同意,以上8個縣符合貧困縣脫貧摘帽標準,擬摘帽退出,現予以公示。(總臺央視記者 施韶宇 鄭天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