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未來會將幾類違法規定的行為列入失信主體黑名單,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就是網絡造謠、傳謠等,從此以后有法可依,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哪些情況會被列入失信名單,會有什么不良后果。
一、哪些情況會被列入失信名單
違反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1、被網信部門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處以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撤銷許可或者取消備案的行政處罰的;
2、被網信部門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處以上述第一項以外的行政處罰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
3、通過網絡編造、發布、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為編造、發布、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提供技術、設備支持或者其他服務,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失信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另外,征求意見稿中還對在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發生較重失信行為或多次發生輕微失信行為但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相關失信主體,列入重點關注名單。
二、失信名單有什么不良后果?
據了解,黑名單有效期一般為3年,黑名單信息發布時限與其有效期一致。
修復方法:可以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向認定部門申請退出黑名單的,經認定部門同意,可提前退出黑名單。
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會被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網上行為限制、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