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吉藥監藥行罰【2020】TH4號)顯示,吉林龍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違法違規生產問題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年4月2日,吉林省藥監局收到吉林市場監管的投訴舉報單(編號:2122000002004021484412)。該舉報單稱,吉林龍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風寒感冒顆粒”等品種存在違法違規生產問題。
經查證,該公司生產的“風寒感冒顆粒”生產批量未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工藝規程;“風寒感冒顆粒”批生產記錄不規范,追溯困難。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被吉林省藥監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被警告。
來源:吉林省藥監局
官網資料顯示,吉林龍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科研、開發、生產、營銷為一體的民營股份制藥企業,吉林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主要從事中成藥、針劑的生產研發。
天眼查顯示,該企業成立于成立于1996年7月,劉鵬是持股54.40%的第一大股東,劉龍、劉森各自分別持股15.83%,為并列第二大股東。
吉林龍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圖部分內容(來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7月16日,該企業因拖欠稅款被列入欠稅公告名單累計3次,欠稅稅種分別為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記者 牛荷)
來源:天眼查